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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现场。    中国法院网讯   在房地产行业日益火爆的今天,一些不法经营者开始利用各种手段谋取不义之财,继北京利海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家富刚因合同诈骗罪被判无期徒刑后,北京金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总经理金勇,又因涉嫌利用假租赁合同诈骗被起诉。今天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刚一开庭,与儿子金鸿基地产总经理金勇一起站在法庭的今年67岁的金鸿基地产法定代表人金某就失声哭泣,不时用手绢擦拭泪水。据检方指控,金鸿基地产总经理金勇及其所在公司,从2006年5月到2007年4月,采取与受害人签订假租赁合同的方式,先后9次诈骗共计385.5万元。其作案方式很简单,先高价租赁房屋等场地,在租赁合同终止后,仍然与多名个人或单位签订出租合同,要求对方支付租金,但在对方租赁出现问题不能继续租用房屋后,却将大多数钱据为已有,分别骗取张某、白某等人34万元到120万元不等的款项。    检方认为,金鸿基地产与金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被告单位金鸿基地产及被告人金勇的刑事责任。    在法庭上,金某介绍说,金鸿基地产公司总经理金勇是他的儿子,他根本不知道公司的情况,是儿子金勇拿着他的身份证办的公司。“现在可以这么说,儿子已经把家里的钱和他姐姐的钱全赔出去了,他就是资金周转不开。”金某说,对儿子公司出现的违法犯罪问题,金某一问三不知。金勇被询问时,对犯罪事实他供认不讳,据金勇说,他是把父亲和姐姐的身份证从家里偷出来后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公司,原因是他此前注册过一家公司,倒闭后没有注销,被列入的工商部门的黑名单。用别人的身份证注册又不放心,所以就偷了父亲和姐姐的身份证注册了公司。对于诈骗的动机,据金勇说,开始也想做点事情,但投资了一处废品站和一家铁矿研磨厂后赔了不少钱,就开始从租赁房屋中整钱补窟窿。但没想到的是越陷越深,最终听说有人报案了,金勇就在2007年5月15日到公安机投案。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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