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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如果工伤造成职工死亡的,需要申请工伤认定,工伤死亡认定需要提交一定的材料,如果申请人只有劳动合同的,那么只有劳动合同可不可以申报工亡?关于这个问题,为你整理了以下资料,如果你想知道,就跟着一起往下看吧,相信看过下文关于这方面的知识,一定会对有所了解。

  

 

  只有劳动合同能不能申报工亡

  工伤造成劳动者死亡的,只有劳动合同是不足够的,还需要工伤认定申请书、医院诊断书等的材料才能申报。

  工伤死亡申报需要的材料:

  (一)、 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申报的

  1、 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表(事故发生之日3个工作日内报送)

  2、 工伤认定申请表1份(此表及以下材料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一同报送)

  3、 事故人和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原件并复印件)

  4、 事故人的身份证或暂住证(原件并复印件)

  5、 首次就医病历及诊断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并复印件)

  6、 工作考勤记录卡(原件并复印件)

  7、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并复印件)

  8、 事故调查报告

  (二)、 事故人或直系亲属申报的

  1、 工伤认定申请表1式2份

  2、 事故人和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或单位有效工作证、单位签章工资表、单位签章的从事本职工作证明等(原件并复印件)

  3、 事故人的身份证或暂住证(原件并复印件)

  4、 首次就医病历及诊断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并复印件)

  5、 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照片等有关证据

  6、 事故发生详细经过

  7、 单位、企业法人注册登记资料(可到工商部门查询)

  工伤死亡认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因为机动车辆事故发生的伤害或者死亡应该是属于工伤,那工亡认定及理赔程序是:

  (一)符合工伤认定申请条件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予以受理。对工伤认定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告知在十五日内补齐。

  不能提供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初次诊断、工伤职工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和认定工伤必需的证明材料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二)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材料齐全、证据可靠的,应在30日内做出是否工伤的决定。

  (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工伤职工或其亲属、经办机构。

  (四)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认定通知有疑义或不服的,可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怎么赔偿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 工伤医疗费;(2)辅助器具配置费;(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伤残津贴;(5)生活护理费;(6)丧葬补助金;(7)供养亲属抚恤金;(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9)康复性治疗费用;(10)工伤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等;(1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劳动能力鉴定费。

  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工伤的职工一定的补偿金:

  (1)工伤住院伙食补助、外地就医交通费及食宿费:住院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经批准转诊转院去外地就医所需的交通费、食宿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所需陪护费用由用人单位按协议支付。

  (3)伤残津贴:伤残等级为五级和六级且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本人工资的70%和60%的伤残津贴。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且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以解除劳动关系时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以上知识就是对“只有劳动合同能不能申报工亡”问题进行的解答,工伤造成劳动者死亡的,只有劳动合同是不足够的,还需要工伤认定申请书、医院诊断书等的材料才能申报。看了以上的内容,若您对除此之外的问题还有不懂的地方,可以咨询或者直接委托律师帮您摆脱法律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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