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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伤后不能上班怎么办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者医疗机构书面证明需要继续休养的,可以继续休养。单位应当按照伤情对应的停工留薪期支付工资,俗称误工费,但前提是在劳动仲裁当中提起。

  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当地的标准发放。

  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工伤保险基金及用人单位索要工伤保险待遇。

  如果工伤保险基金及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义务,可以到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工伤鉴定的时效是多久

  一般要求伤情稳定后,就可以到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医疗上一般认为在治疗三个月后,属于稳定需要的最低时间,所以伤残鉴定至少要在工伤治疗三个月之后做,如果有的伤残治疗没有结束,或达不到稳定,还需要继续顺延做伤残鉴定的时间。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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