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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保险待遇的特点

  1、强制性,国家立法强制执行的。2、非营利性,即是国家对劳动者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劳动者应该享受的权利。3、保障性,是指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对劳动者或其遗属发放的工伤待遇要保障其基本生活。4、互助互济性,通过强制征收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由社保机构在人员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对费用实行再分配,调剂适用基金。

  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

  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以下项目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工伤医疗费:治疗工伤、职业病所发生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目录或标准的全部费用。

  (2)辅助器具配置费;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伤残津贴[1];

  (5)生活护理费;

  (6)丧葬补助金;

  (7)供养亲属抚恤金;

  (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10)康复性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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