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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鼓县的黄堂林因山林租赁流转经营转让合同与宜丰县的二十几个股东发生纠纷后,宜丰县的股东因无法毁约,竟将黄堂林“绑架”至宜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告其合同诈骗。

无法立案后,几人又当着宜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吴泉兴的面,将黄堂林带至一酒店内,非法拘禁长达35个小时。

检察院介入后认为,非法拘禁期间,黄堂林虽然被他人限制了人身自由,但并没有因此受到伤害,所以,拘禁者非法拘禁事实成立,但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

租赁山林后转租获利48万元

2006年5月18日,铜鼓县温泉镇新开村村民黄堂林以460元/亩35年、一次性付清的价格,租赁了村里宋叨林、宋叨平等8户林农的2213亩山林,合计102万元,并预付了10万元定金。黄堂林向林农们承诺,若在当年12月份前没有付清这2213亩山林租赁款,他就不要这10万元定金。

但随后,黄堂林去银行借贷不成,问亲友挪借也无果。于是,他决定将这2213亩山林转让。

经朋友介绍,2006年9月9日,黄堂林以680元/亩35年的价格,合计150万元,将山林转让给宜丰县赵建华、罗村生、陶鹏飞、陶加生、邹龙良等人。黄堂林从中获得了48万元的转让差价。随即,赵建华等人通过邮局,给黄堂林转来了74.8475万元钱,剩下的钱还打了欠条。

“宜丰股东”欲毁约雇凶殴伤转租人

黄堂林高价格转让2213亩山林后,当地其他林农很是妒忌,便挖断了通往其租赁山场的道路,使得林场无法经营。黄堂林向铜鼓县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后,毁坏的道路恢复了原状。

赵建华、陶鹏飞等人在向黄堂林付完首期转让费后,发现黄堂林挣取的差价太高,又觉得地方关系太复杂,将会影响到他们今后的山林租赁经营,便以“挖路”为由,要与黄堂林终止交易,但黄堂林不同意。

2006年10月24日上午,赵建华、罗村生、陶鹏飞等人请来几十个社会闲散人员,用木棍等凶器将黄堂林打伤,以胁迫黄堂林毁约。经法医鉴定,黄堂林为轻微伤乙级。在法院调解下,陶鹏飞雇请的黄亚南等人赔偿了黄堂林4000元医药费。

“绑架”转租人至宜丰经侦大队

2006年10月29日早上7点左右,宜丰县股东之一的罗村生,又带上几个社会闲散人员,来到铜鼓县黄堂林家,将骗黄堂林下楼后,将其强行推进了一辆昌河面包车里。随后,黄堂林被带到了宜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

在宜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该大队副大队长吴泉兴告诉黄堂林,罗村生等人告其合同诈骗。因此事与黄堂林女友无关,其被放走。随后,黄堂林一直被扣留在宜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的办公室里。

大约2小时后,吴泉兴将黄堂林带到了另外一个办公室。在这里,黄堂林竟发现了自己家里的办公桌。吴泉兴在黄堂林身上没搜到桌子抽屉的钥匙后,找来锤子,将办公桌的抽屉砸开,把合同和一些收、付款票据等拿走,然后让民警书写了一份拿走材料的清单。

当天下午2点左右,吴泉兴劝黄堂林说:“你们都是做生意的,还是自己商量解决。你可以少挣他们一点钱嘛。”然后,吴泉兴当着黄堂林的面,将抽屉里拿出来的合同、票据等交给了陶鹏飞。黄堂林当即提出质疑:这是自己的重要合同票据等,怎么能给陶鹏飞?吴泉兴没有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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